为做好我市汛期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下发通知,我市自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主汛期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压实责任、落细措施、筑牢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清今年防汛工作的形势,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体系。要逐一明确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防抗救全过程。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下沉一线巡查督导,遇强降雨、高水位等关键时段必须在岗值守、靠前指挥。
通知要求,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重点排查水库、塘坝、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区、临山临沟住户安全隐患,城市老旧小区、下穿通道、地下管网、地下空间、低洼片区等易涝点位,以及在建工地、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尾矿库、危化企业、农村危房、养老院、民宿等风险区域。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隐患、责任、整改三本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销号整改。
在应急准备方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配齐防汛抢险物资,优化调拨机制,建强整合抢险力量。强降雨前严格落实“关、停、撤、转”刚性要求,按照“四个一律”转移避险要求,严格落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等关键环节,特别要落实夜间人员转移避险措施。
通知强调,气象、水文、水务、城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持续提升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实时紧盯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及灾害动态,健全预警发布体系,综合运用各类传播载体,推动预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达基层末梢,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部门间、地区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做到预警早发布、风险早预判、隐患早处置。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关键期和强降雨期间,要严格执行汛情险情灾情信息报送规定,坚持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