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兰路98号院一住户私搭鸡棚养殖鸡鸭,异味扰民、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社区迅速联动行政执法、物业等部门,完成违建鸡棚拆除及环境清理工作,化解困扰居民的难题。
5月中旬,新兰路98号院东区19楼居民反映,住户黄师傅在楼后私自搭建面积约10平方米鸡棚,养殖鸡鸭数量数十只,俨然小型私人养殖场。日常鸡鸭外放活动、随意喂食,导致粪便遍地。随着气温升高,养殖区域异味浓烈、蚊虫大量滋生,严重破坏小区居住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此前邻里多次沟通劝导,均未取得效果,便向社区求助。
接到诉求后,兴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情况,向住户详细讲解居民区禁止养殖家禽的相关规定及民法典相关条例,明确告知其行为违规,责令限期自行清理家禽、拆除鸡棚,当事人当场应允整改。然而社区回访时,发现住户未开展任何整改工作,拒绝配合。社区立即联合尖草坪区行政执法队、兴安物业开展联合调处,工作人员耐心宣讲法律法规、耐心劝导,最终住户同意整改,违建鸡棚被彻底拆除,周边环境卫生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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