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再延五年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贺娟芳 2026年04月21日 06:34

  为贯彻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安排,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我市优化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再延续5年,切实为租房群体减轻经济负担。

  通知明确了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提取额度方面,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情况,实行自然年度限额管理。其中,城六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0元/年;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元/年。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家庭,可在上述提取金额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元。此外,若职工本人及配偶分别在城六区和三县一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承租人缴存地的提取标准。

  提取频次上,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年度提取限额内可按需分次提取,无需受固定次数限制。提取方式根据缴存区域有所区分。其中,符合条件的城六区、清徐县缴存职工,可通过“太原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若选择柜面办理,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银行卡。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缴存职工则需通过柜面申请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的申请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可选择证明承诺)、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银行卡。值得注意的是,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提取时,除提供上述对应资料外,还应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到业务承办机构柜面申请办理。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将即时办理;若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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