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市残联发布通知,2025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已启动,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需尽快办理,避免逾期影响权益。
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需发挥带头作用:到2025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同样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
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多项优惠政策同步实施。2023-2027年残保金减免期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以上但未达标者,按应缴费额50%缴纳;比例不足1%的,按90%缴纳;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免征残保金。税收方面,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若满足月安置残疾人占比不低于25%、人数不少于10人(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需特别提醒的是,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需缴纳残保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如实申报上年安置人数的,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此次申报支持两种方式:网上申报可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cdpee.org.cn/)”,通过“联网认证”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线下申报需前往单位所在地残联审核窗口,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医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残联确认材料清单,确保申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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