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小店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北格法庭日前在流涧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开展巡回审判,聚焦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把“法庭”搬到村口,把“普法”送上家门。
原某甲、原某乙均为流涧村村民,关系向来和睦。20多年前,为方便耕种,双方将各自从村委会承包的耕地进行互换,并签订书面协议,但未向村委会备案。20多年后,因修路征地,原某甲承包的部分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这些土地中,一部分是与原某乙互换后的耕地,双方因流涧村村委会发放的补偿款发生争议。经流涧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原某甲将村委会诉至法院,并将原某乙列为第三人。
考虑到案件涉及的土地征收、征收补偿款费用分配问题是村民间较常见的纠纷,村民之间互换承包地的情况较多,为体现个案示范作用,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组织各方进行庭前调解,并将庭审现场设在流涧村村委会,从“坐堂办案”变为“田间开庭”。庭审中,各方当事人依法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承办法官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逐一查明事实,并对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讲解,坚持情理、法理相结合,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原某甲、原某乙、村委会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及在场旁听村民详细诠释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等法律规定在内的多方面内容,就地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乡村法治讲堂,获得旁听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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