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家做客被猫抓伤 宠物惹麻烦 责任谁来担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辛欣 2025年04月02日 10:38

  欢欢喜喜去朋友家做客,不想却被家里养的猫抓伤了手背,一对好友不欢而散,还因为赔偿纠纷“结下梁子”。意外被宠物抓伤,该由谁来担责?4月1日,古交市司法局通过镇城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这起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以案说法作出解释。

  串门被抓伤

  前不久,古交市男青年小张到朋友小周家做客,被对方家里突然窜出的小猫抓伤了手背。小周见小张只是被抓破一点皮,安慰他不会有问题。小张不放心,打车赶到就近的医院对伤口进行清理和消毒,并接种了疫苗。

  串门发生意外,一对好友不欢而散。事后,小张多次联系小周要求赔偿接种疫苗、打车等相关费用,但对方拒不赔付。小周固执地认为,自己家的猫很温顺,且在此之前从未发生过伤人事件,还把责任“甩锅”给小张,说是因为小张忽然靠近惊着小猫,导致被抓伤。朋友关系闹掰了,小张的失望和愤怒不言而喻,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古交市司法局镇城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调解化纠纷

  萌宠伤人惹麻烦,该如何划分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如果造成他人损害,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调解员分析,本案中判定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被侵权人小张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逗猫等行为。在调解过程中,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经过一番质证,确认小张并无“撸猫”行为。而小周作为宠物饲养人,既未对小猫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也无法证明小张存在过错,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确告知小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从情感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周向小张支付600元赔偿费用并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伤人必担责

  宠物是情感的寄托,更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体”。民法典明确规定,涉及饲养动物侵权责任,除非受害人故意碰瓷等极个别情况,否则主人难辞其咎,宠物伤人必担责是基本原则。

  站在法律的角度,如果遭遇宠物伤害,被侵权人首先需要固定证据,如记录伤口情况、现场环境、保存医疗票据,其次可以通过调解组织沟通协商,若调解无果再由诉讼兜底。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调解员提醒养宠人士,在享受宠物带来的乐趣时,也应承担起谨慎管理看护的职责,对宠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宠物伤人,遵守社会公德,避免给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文明养宠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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