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市场经济,包容审慎执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措施。3月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指引》,将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决定,并同时公布188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39项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
包容审慎执法,基于精准判断与理性权衡,在合法框架内,充分考量企业实际情况与行为动机,对于一些初犯、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避免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更好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执法手段与目的的合理平衡。
处罚不是目的,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规范经营、自觉守法才是重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偶尔因不熟悉法律法规、操作失误等原因出现轻微违规。若一律严厉处罚,可能对企业造成致命打击,影响市场主体发展积极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包容审慎执法,给予轻微处罚甚至不处罚等柔性措施,企业便能在及时纠错中继续稳健前行,避免因一次失误而元气大伤,发展希望得以保留,进而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
包容审慎执法必须严守底线。安全底线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对安全隐患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漠视。包容审慎执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必须时刻保持对安全风险的高度警惕,严格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等活动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法律底线是边界,任何执法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要明确包容审慎执法的适用范围与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指引,确保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对那些法律法规规定的轻微、无主观恶意的违法行为,应当保持审慎的态度。而对那些确实具有主观恶意,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仍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过罚相当、不枉不纵,确保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包容审慎执法,是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精细化措施,要用好包容审慎执法,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宽松、更公平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