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困扰我女儿的抚养费问题终于解决了,谢谢你!”日前,杏花岭法院收到了一位母亲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2017年,王某某与韩某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母亲王某某抚养,韩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判决生效后,起初韩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是此后其突然不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杏花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26日上午10时,杏花岭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110”派警通知,王某某举报被执行人韩某某出现在尖草坪区某小区。执行干警迅速出警。上午11时,干警们按照王某某提供的地址前往被执行人家,敲门后无人应答。他们在外坚守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无奈结束首次出警。下午5时,王某某再次打来电话,告知法院执行干警,韩某某下楼倒垃圾,现在就在家中。得知消息后,杏花岭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富平立刻带领法官助理和法警再次赶赴现场。到达小区后,干警们了解到,当天是韩某某家有人过生日,家中亲戚齐聚。为了不破坏生日氛围,避免矛盾升级,干警们制订了周密计划,安排王某某的弟弟在门口守候,干警们在楼下等待时机。
晚上8时,守候终于有了回报。韩某某家中有人出门,守候在楼下的干警接到信号,迅速行动,成功将韩某某带回法院。随后,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协商,韩某某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意给抚养费,是没有钱支付。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晚上11时30分,杏花岭法院依法对韩某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第二天早上7时许,经过严格体检,韩某某被送往太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当天上午10时,韩某某的朋友替其代缴48000元抚养费并将钱打入法院账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此后,王某某带着一面写有“高效执行暖人心,不辞辛苦尽职责”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法院,对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达了深深的谢意。据了解,下一步,杏花岭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