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以来,太原市聚焦“菜篮子”安全与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机结合,紧盯市内七大农批市场作为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枢纽和全省各类食品保障集散地的重要地位,锚住食用农产品供应链长、销量大、转运快的特点,“三力”齐发全面保障省城群众“菜篮子”安全。
“属地发力”化解难题
太原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原则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到减负不减责、减负不减效。各县(市、区)通过对属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便民市场等市场主体深入摸底排查、摸清底数,结合市场主体体量规模、保障范围等将主体分为BCD三级,分别由县、乡、村三级干部包保。包保干部每季度或者根据时令果蔬上市时节、风险等级变化等情况,随机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检查,对市场主体存在的管理问题和销售者的主体责任问题,提出立行立改整改建议。
此外,我市还通过“包保督导+监管检查”协同发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共同营造“太原食安”良好环境。一方面,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及时通过电话或食安督App通报,由市场监管人员进一步核查处理;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定期将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及食品安全快检信息分析结果通报包保干部,为包保干部开展督导检查提供依据。
“主体用力”规范管理
太原市积极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帮扶督促各农批市场进行全面的提档升级改造,源头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入场销售者开展食品入场查验责任,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合格凭证,建立入场货品台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职责。
自2023年底,太原市按照统一装修形象、统一建设规范、统一检测标准、统一公示结果的“四统一”要求,实施农批市场新快检室建设及原有食品快检室提档升级改造。全市七大农贸市场先后投入配套资金225万余元,从快检室选址、装修、办公环境建设、设施设备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检测项目配置、公示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统一化建设。同时将快检室建设成食品安全监管主阵地和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市场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展示阵地。
在不合格产品溯源方面,太原市要求快速检测样品不合格的产品,市场开办者详细记录供应单位、样品名称、数量、检查项目、采样人、处理方式等信息,根据食用农产品入场质量安全协议,对不合格产品实行自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最大限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此外,太原市还积极推广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码的“一户一码”溯源公示。农批市场通过推进“一户一码”的使用,推动快检信息公示系统的运用,不断提高快检大数据共享、分析和应用。当天抽样检测结束后,检测信息可实时上传到“商户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快检信息,方便消费者知情、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诚信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加力”提质增效
太原市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效能,全方位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能力。2024年以来,太原市建立智能化监管服务平台,开发推行“智慧农批”系统,督促农批市场积极推进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码“一户一码”的使用落地,实现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农产品快检信息数据录入共享,建立了全市食品快检信息综合服务和共享体系,促进了数据赋能、智慧快检、检管结合的现代化食品监管能力提升。
在农批市场,我市建立了由市场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专人驻场”制度,在七大农批市场建立“市场监管所工作站”,安排至少2名监管人员驻场值守。驻场监管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认真落实快检批次、检验结果及商户信息的公示等工作,对检测结果不合格食品,指导市场开展溯源调查、无害化处置。
按照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太原市组织七大农批市场实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报告”一证互认通用机制,七个市场之间食用农产品相互流通,实行监测报告互认通用,减少食用农产品重复检测,实现快速入市,提升了经济效能。
在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中,太原市建立“检”“监”工作机制。在源头上,以批发市场为重点,严查不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职责、不开展食品快检、不公示快检结果、不规范实施快检、出具虚假检测证明等行为。在末端上,督促指导集中统一采购食品的学校及托幼机构、机关单位或企业,在采购食品时向进货单位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或批发市场开办方出具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明等,形成对农批市场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