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山西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省内通办”

来源:太原新闻网 作者:记者 弓凤飞 2024年12月21日 19:20

  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山西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情的婚姻登记服务。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山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方案》明确,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山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西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省内通办”范围。

  《方案》还提出,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逐步达到3A标准,创建一批4A和5A婚姻登记机关,在县级加快实现婚姻集中登记工作。加强窗口制度建设,打造高质量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开展“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婚姻登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完善婚姻登记数据档案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全面摸排婚姻集中登记以前仍保存在乡镇(街道)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抢救性保护收集,并进行补录和完善。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查漏补缺、去重纠错、信息完善等工作,健全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强化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深化便民服务,完善网上预约预审登记制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效能,让群众少跑腿。大力开展结婚颁证服务,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探索开展“特约颁证日”活动,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婚礼,推进婚俗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深度融合,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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