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时代新人”樊丰琴: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阎轶洁 2023年04月23日 07:00

  樊丰琴从事检察工作7年来,先后在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担任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800余件,涉案犯罪嫌疑人1000余人,制作法律文书上万份,一个个数字的背后,是她对检察事业的责任和热爱。

  以“辩”为路径 不断追寻法律的真谛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盗窃不应该定性为诈骗”“现有证据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办公室与检察官们讨论案件的定性、证据问题,是樊丰琴工作中的乐趣之一。

  “对于检察官来说,每年要办理上百起案件,但具体到每个案件却关乎着当事人的一生,所以每一起案件都要严格秉承审慎细致的原则。”樊丰琴说,“案件在不断争论中明晰,进行案件讨论与辩论是我办理案件的重要方法。”

  工作之余,樊丰琴把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家中。“与我一样,我爱人也是学法律的,每每遇到一些复杂案件,我总会先拉着他一起探讨一下,孩子时常在我俩的‘唇枪舌剑’中入睡。”通过不断的讨论、辩论与思考,樊丰琴撰写的多篇案例分析被《山西检察》《太原检察》《法学会文集》等多个刊物采纳发表。

  让“爱”作支点 使检徽闪耀在每一个角落

  樊丰琴不仅是一名刑事检察官助理,还是一名未检检察官助理、未检法治宣讲员。

  2020年10月,在得知尹某某兄妹二人向迎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的案件线索后,她主动联系尹某某的母亲,及时了解案情,探索对未成年人抚养权、监护权的民事监督检察工作,协助未检检察官对该民事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这是我市第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支持起诉案件,我们对相关案件的办理流程及要求均不了解。”为此,樊丰琴主动联系“兄弟院”,查找案例,同法官助理沟通开庭程序,最终成功协助检察官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索要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

  多年来,樊丰琴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贯穿于自己的检察工作中。她坚持为辖区内三立中学、桃南小学、王家峰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师生讲述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及检察机关的未检职能,宣讲受众达2000余人。

  动“情”办案子 把检察温度传递给当事人

  2020年办理的一起简单盗窃案件,樊丰琴至今记忆犹新。一位60多岁的老年人因经济拮据,多次在菜店盗窃物品。案件很简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就构成盗窃罪。但在对当事人讯问时,这位60多岁的老人泪流不止。面对这种情形,樊丰琴没有直接结束讯问,而是细细询问老人有什么难处。原来老人是破产国企的退休职工,退休金微薄,上面还有80多岁的瘫痪母亲需要照顾,十分担心因为这次涉案被取消原本就不多的退休金。

  “盗窃行为的发生是因为经济拮据,而每次盗窃的也是香肠、调味品等生活用品。”樊丰琴认为这个案子不能这么一诉了之,于是向部门负责人、院领导汇报申请,最终对老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对人格、权益和生命的尊重,才有助于推动法律信仰的形成。”樊丰琴说,“作为基层检察干警,我们办理的案件没有太多的‘大案要案’,但我们却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我们要做好传递司法温度的最后一棒。”

  用“心”谋工作 以奉献坚守诠释初心使命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做到‘不放过、不凑数’,更要注重把办案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在我市扫黑除恶斗争的收官之年,樊丰琴参与办理了白某某等14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该案是她协助办理的涉黑案件涉案人数最多、涉案罪名及犯罪事实最多、案卷材料最多的一起。

  樊丰琴提前一个月介入工作,记完一本厚厚的阅卷笔录,在后来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她做到即使没有案卷也能清楚地说出各项证据的具体内容及卷宗位置,对认定该集团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各项证据也都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的梳理审查。

  最终,生效判决并没有让该案件画上休止符,因本案的发生地多为宾馆、出租房,樊丰琴与检察官一起到案发地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当地宾馆行业存在监管漏洞。于是,她协助制发了对当地主管部门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相关单位有效回应。“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从根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才能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樊丰琴说。

  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樊丰琴深知自己距离员额检察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她一直在用员额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对于她来说,角色只是符号,而奉献和坚守才是对职业选择的最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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