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不易扩散 我市延长空气质量保障调度令管控措施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任晓明 2023年01月04日 07:24

  1月3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2023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第9号调度令,决定将第8号调度令减排措施延长至1月5日24时。

  1月4日至5日,我市以偏南风和静稳天气为主,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利,预测我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污染水平,短时出现重度污染。

  我市将持续做好四方面应对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方面,全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1554家企业中,已经停产的企业,在1月5日24时前暂停恢复生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全面启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错峰生产。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产;除绩效评级为A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非引领性搅拌站停产。

  在面源污染管控方面,坚决杜绝“禁煤区”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等行为。环境敏感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暂停道路切割和沥青铺设、露天切割和焊接等作业。

  在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严格控制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时间,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作业。矿山、矿石料场、石板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1月5日24时前,全市范围停止国五以下(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包含燃气车辆)上路行驶;除污泥运输车外,全市范围内停止渣土运输。对各类施工机械的使用区域,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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