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微评 | 文明养犬靠自律更靠他律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张忠德 2022年08月09日 08:45

  为进一步规范犬只管理,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8月5日下午,古交市公安局东曲派出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犬只管理整治活动,收缴流浪犬9只。(《太原晚报》8月7日)

  不少居民并不反对养宠物犬,但不文明养犬行为却越来越遭到大家的厌恶和抨击。比如饲养禁养犬类,给他人造成不安;不拴牵引绳,随意出入公众场所;随地便溺,影响卫生环境;狂吠乱叫,打扰他人休息。尤为可气的是,一些养犬者每天还专门把犬牵下来排泄粪便,完了还不清理。因此,对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要依法依规加以惩处,给“任性”戴上紧箍咒。

  目前,无论从国家层面的《动物防疫法》,还是地方层面的《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都对犬只管理和文明养犬做出了规制,但“任性遛狗”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古交市公安局东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小区内巡查时,就看到一只未系犬绳的小型犬,犬主远远跟在后面。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人尚未养成文明养犬习惯;另一方面,由于这种不文明行为随意性强、流动性大,导致监管难。同时,由于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形不成有效震慑。对此,既要沿着法治的轨道,发挥法律法规的效力,通过在内容上配套衔接,形成内外合力,又要强化宣教功能,促使养犬人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形成自律以提高养犬素养,这才是治本之策。

  不过,需要正视的是,日常单靠公安部门或城管部门巡查发现后进行口头责令改正、少量罚款等“软约束”,难免效果不佳。在建议出台养犬备案登记等信息记录制度的基础上,签订文明养犬公约和承诺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可借鉴机动车违章扣分办法,对年度积分超过一定分值且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者,由管理部门纳入不文明诚信黑名单等。可以说,建立养犬信息记录档案这种“硬约束”,既与“软约束”相得益彰,也是顺应时势之举。同时,还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市民可利用“随手拍”、数字城管微信、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这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随时监控的作用,弥补了执法力量有限的短板。

  文明养犬靠自律,更要靠法律法规,只有多管齐下,适当增加违法成本,才会有效杜绝“任性遛狗”等不文明行为。而对那些不听劝阻、肆意妄为的养犬人,定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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