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犬类等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2019年11月1日,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如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条例实施效果怎么样?
6月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创建文明城市犬类管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通过多个月的集中整治,太原涉犬警情从整治前的日均20起,已下降到日均11起。其中,犬伤人的警情大幅度下降,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最严养狗令”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太原市养犬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6年太原市办理犬证800余个;2017年犬证办理数量翻了一番,达1600余个;2018年办理犬证1800余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共登记办证犬只5400只。伴随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涉犬警情从整治前的日均20起,已下降到日均11起。其中,犬伤人的警情大幅度下降,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新版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半年多时间以来,尽管其被称之为“最严养狗令”,但鉴于其规定更详细,也更具可操作性,颇受太原市养犬人士的认可。例如,修订后条例对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的规定更为严格: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方便养犬人的一点是,修订后的条例没有限制遛狗时间,这也就意味着养犬人全天都可以携犬外出,但务必要为犬只束牵引带,且长度不能超过1.2米,而且需要主动避让行人、制止吠叫和避开电梯高峰期。
对于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除了常规公共场所外,条例规定还可以进一步扩大范围,“管理者有权决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同时“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划定本居住区内的犬只活动区域”。此外,条例还首次明确提出了“禁止组织、参与‘斗犬’活动”“禁止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这些新增的内容都是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人们针对生活中养犬遇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对于这些变化,不论是养犬人还是非养犬人都认为更接地气,便于人们遵守执行,兼顾了各方利益,受到欢迎。
全面加大养犬管理治理力度
“犬类管理工作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也不是一个部门的职责。它涉及多个部门,也影响着很多人。”采访中,太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养犬事儿不大,但涉及百姓民生,也是一个社会治理的热点问题。尽管《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不规范养犬的行为得到了改善,但伴随养犬人数剧增,违规饲养、违规遛犬、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仍大量存在,这不仅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对太原的城市环境卫生造成破坏。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将联合卫健、农业农村、城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再次全面加大犬管理工作治理力度。具体工作目标为:“四个百分百、三个没有、两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即在下一个工作阶段中,省城太原将努力达到:养犬登记率100%、涉犬类场所备案率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率100%、发现无主犬只捕捉率100%;重点区域没有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多犬现象,非重点区域内实行拴养、圈养、街面没有犬只现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场所、少年宫、青年宫等活动场所、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遛犬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非法犬只交易、犬只诊疗医院等非法涉犬类经营性问题基本解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为了保证上述工作目标切实达到实效,太原将建立一个长效的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全市犬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犬类管理领导组,由公安牵头,卫健、农业农村、城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负责。在此基础上,太原还将成立一支专业的犬类管理队伍,负责全面清理辖区流浪犬。具体工作包括,全面开展信息摸排,摸清辖区内大型犬、烈性犬、无证犬、涉犬类经营场所底数,对养犬人和所养犬只逐一登记造册。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犬类管理,研究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要严格组织实施人和犬只防疫工作,确保病毒免疫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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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养犬你应该知道的问题怎么登记?
根据规定,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看护、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三)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四)有专人管养犬只;(五)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需要提醒的是,犬龄满3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每户限养一只。(注:太原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在哪登记?
申请养犬登记,申请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人住所、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申请养犬的,持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犬只数量清单以及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以及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注册犬只标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怎么收费?每只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只犬收取管理费100元。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第二年起减半收取管理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
山西晚报记者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