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治安类警情处置全市推广杏花岭经验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刘友旺 王霜红 2019年09月07日 07:38

  本报讯 9月6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规范处置治安类警情现场会,推广杏花岭分局的经验做法,推动执法环节精细化、规范化。

  作为老城区,杏花岭区常住人口数量大、人员结构层次多样、警情及案件类型与群众需求多元化,公安机关任务繁重、执法环境复杂,在治安类警情处置方面一直存在分流不科学、乱调解、久拖不决、办结率低、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近两年来,公安杏花岭分局经过磨合、试行,在规范化处置治安类警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及其他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等治安类警情现场调查表》,通过现场评估赋分,成为现场处置或带回处理的标准;对家庭暴力类警情,通过出具告诫书予以震慑约束;对侵财类治安警情实行同步推送侦查部门研判,进一步规范了易出现“偏差”警情的处置。

  治安类警情的处置是民生“小事”,但却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密切联系的最大面,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现场会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过现实案例,剖析了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类警情处置工作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一是出警不及时;二是错误使用现场调解;三是对应当受理管辖案件的推诿;四是错误终止案件调查;五是对群众性事件出警处置措施不力;六是对酗酒滋事人员没有果断采取制服措施。

  对此,市公安局在借鉴杏花岭分局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研,拓展研究,制定了《太原市公安机关治安类警情处置规范》,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实行。从现在开始,争取到年末通过几个月时间,使全市公安机关在执法素质建设、执法机制建设、执法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推动全市公安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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